为加快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吸引各方面优秀人才进入宝山区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宝山区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员工。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可靠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正确的业绩观;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
3、身体条件良好,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本次招聘岗位分为“统招岗位”“应届生岗位”和“一线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宝山区2024年下半年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5、本次招聘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4年8月。
说明:(1)“应届生岗位”仅限应届生报考。应届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23年7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落实工作单位”一般是指应届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7日17:00止。超过报名时间投递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投递,具体时间以提交报名材料记录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者扫描公告末端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宝山区2024年下半年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员工招聘报名表》(报名人员自行在公告末端下载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蓝底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4)近年来主要工作成绩材料电子版(需能充分体现本人履职能力和工作业绩);
(5)其他证明材料(根据招聘简章中所列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应聘者以实际收到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组织笔试。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及资格条件,一般按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线岗位通过面试择优选拔录用,不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写作题,考题内容包括但不限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思维逻辑以及写作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面谈
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得分进行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谈人员。用人单位就薪酬待遇、工作职责等方面与应聘者进行面谈,经双向选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背景调查
体检合格者,开展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如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背景调查的对象人选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者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本次招聘的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有关事项均在“宝山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看。
招聘岗位
一、统招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