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救援能力,补充消防队伍力量,根据相关要求,镇巴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财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严格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把德才兼备的人员选拔到消防工作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具备《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军队陆勤人员职业健康条件;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素养;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
1、岗位职责要求
( 1)岗位职责: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提高防火能力;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服从大队安排,积极参加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
(2)要求条件:
①具有汉中户籍或长期在镇巴县居住的男性公民;
②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复原退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③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④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哮喘,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 (身高减
100x0.9标准体型算法)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⑤有B2照以上驾驶证、复原退伍军人、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财务人员1人
1、岗位职责要求
( 1)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大队财务管理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2)要求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国家行政教育机关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财会、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③遵守《会计法》和其他国家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规知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内) ;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曾在消防救援大队工作过被单位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工资待遇和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为:薪资4000+(含五险)。统一办理五险、配发服装、被装,每年免费组织参加专业健康体检,包食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军事化管理,每月轮休(8天)和年休假相结合。
2、财务人员工资待遇:薪资转正后3000+元/月(具体面议),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可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具体面议),缴纳五险,配发服装,每年免费组织参加专业健康体检,参照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工作地点
镇巴县消防救援大队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日一12月16日
2、报名地点:镇巴县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如实填写,携报名表、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相关证明、会计证(财务人员)、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至镇巴县消防救援大队。
4、报名联系电话:
陈航 0916-2976119 (镇巴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12月17日一-12月21日
2、方式: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电话通知,并确定参加招录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时间。
八、招录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审。
1、体能测试。男:单杠引体向上、10米x5往返跑、3000米跑、俯卧撑;女:1500 米跑,仰卧起坐、平板支撑、跳绳。体能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
2、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
3、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
4、体格检查。在三甲医院统一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政审。参照征兵政审要求进行,经面试合格领取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招录。
九、公示与录用
经政审及体检合格后,对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统一与镇巴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1个月,只发基本工资)。
附件:镇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镇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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