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开展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一批引进人才计划共1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由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相关用人单位配合, 成立考核组,组织开展校园专场招聘会。
三、引进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四、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
(四)须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在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未能如期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其他不适宜引进的情况。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认真查阅《公告》,填写《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引进岗位条件,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填报1个岗位,具体各岗位引进条件以岗位简表为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就读就业报到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毕业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学业课程成绩单、职业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学校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明)、《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自荐材料、《报名表》等材料;已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还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文件包(备注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与考核组联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3.资格审查。由考核组负责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核组通知应聘人员,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综合评价优良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考核小组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说课、答辩、专业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划定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考核成绩在金昌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签订协议。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与引进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达不到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因拟引进对象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如有递补对象,须按考核成绩等额递补,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签订协议时因考核成绩并列需择岗的应聘人员可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拟引进对象。引进计划完成情况在金昌市教育局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对拟引进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进行资格复审和实地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提请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发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备案聘用。拟引进人员经审核备案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引进人才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含周转编制)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三)生活保障。按照相关认定标准,享受人才优惠相关政策,所需经费从市级人才资源开发项目经费等项目中列支。
(四)职称评聘。依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引进的本科毕业生工作满5年的可申请特设岗位,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71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 张老师
0935-8212604 186-0945-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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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docx
2.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单.docx
金昌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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