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加强乌苏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地区教育局关于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安排部署,乌苏市公开招募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4-2025学年,根据乌苏市计划需求,全市各学校共提供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岗位17个,具体岗位详见《乌苏市银龄讲学计划2024-2025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募、择优选用”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工作原则。
三、实施范围
(一)讲学服务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二)招募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资格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65岁(含)以下。
(二)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三)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四)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五、岗位职责
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六、服务时间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单位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2.按时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每学年共计2万元,包括: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意外保险费等)
(二)政策保障
1.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2.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受援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4.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8月21日
2.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乌苏市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报名表》(见附件2)。
(2)其他个人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③职称证书复印件;
④正常退休证书复印件。
3.报名方式:此次招募工作以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资格条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人员,自行下载《乌苏市银龄讲学计划2024-2025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和《乌苏市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报名表》(附件2)。选择《乌苏市银龄讲学计划2024-2025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提供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服从调配的可选择2个调配岗位),如实填写《乌苏市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报名表》(附件2),将填写完整的《乌苏市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报名表》电子版、其他个人材料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3272362506@qq.com)
特别提示:
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与报名人员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报名人员自行放弃报名。
②因《报名表》内容缺失、其他个人材料缺失或无法辨识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的,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联系报名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合格报名材料,限期内未提交合格报名材料或重新提交的报名材料仍不合格,视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未通过。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入到岗位遴选程序。
(三)岗位遴选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遴选。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条件相同时以报名先后时间进行排序遴选。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配。
(四)公示公告
对通过资格审核后确定岗位的拟招募人员在乌苏市教育微信公众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年度拟招募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拟招募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体检表需在乌苏市教科局人事办领取)。
(六)上岗任教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九、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岗位遴选、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十、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相关信息,以乌苏市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信息为准。本公告由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2-8520130
附件: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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