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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法学会)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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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 03: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法学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委(市法学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代管珠海市法学会机关。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平安珠海、法治珠海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执法监督、司法体制改革、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考生可登录珠海政法网(网址:https://www.zhzf.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4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政法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法学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2日24时。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kw.zh-hr.com。
3.报名材料:
⑴ 《珠海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3),完成填写后,须打印并在“个人承诺”栏本人亲笔确认签名,在相应位置粘贴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⑵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彩色扫描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则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3)如有资格证书、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以及获奖证书等,则提供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上传彩色PDF扫描文件。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不予退回。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6-8582209、8582251、8582254。
4.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在考试前1天参加现场复核,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并明确考试事宜。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委政法委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5.其他事项: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3比例时,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题面试题。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职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委政法委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委政法委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同步珠海市委政法委网站发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委政法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18610。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需持有“粤康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招聘咨询电话:0756-2277820,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珠海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合同制职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珠海市委政法委员(市法学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及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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