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现面向社会招录村居事务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说明
(一)岗位及数量
城桥镇村居事务工作者8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才兼备,好学上进,群众认可度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直系亲属能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掌握一定的政治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符合一定的年龄、学历、户籍等要求。
①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②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户籍要求:本市常住户口,崇明籍优先。因婚姻嫁娶关系长期稳定居住在城桥镇村域内的,也可报考。
④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优先考虑。
(三)关于待遇
城桥镇村居事务工作者聘用期间的待遇,月报酬标准为当年度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和800元/月的岗位津贴,并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公积金。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给予10000元/人/年考核奖金。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1日—11月17日(周六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本人携带纸质版(报名表电子版可在公共信箱cmcqzzp@163.com下载,密码:cqz123456)和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至城桥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崇明区城桥镇大陈路8弄19号)1楼105室。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笔试。
(四)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城桥镇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承诺和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三、其他事宜
(一)关于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聘用
1.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适当途径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合同逐年签订,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方可续聘。
2.最终聘用岗位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果确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城桥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老师
附件:《城桥镇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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