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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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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1 14: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聘用制教师211名,幼儿园“以钱养事”教职工15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岗位学科及人员类别


(一)中小学合同聘用制教师、财务人员211名。合同聘用制教师学科分布如下:语文80名,数学59名,英语17名,物理4名,化学2名,道德与法治3名,历史13名,音乐6名,体育8名,美术5名,科学4名,信息技术4名;财务人员6名。


(二)幼儿园“以钱养事”教职工156名(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146名,军山街所属幼儿园6名,沌口街所属幼儿园4名),其中,专任教师103名,保健医9名,财务人员3名,保育员41名。


(三)中小学招聘人员按照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分为五类:应往届毕业生127名,小学在职教师53名,高中优秀在职教师12名,初中骨干教师13名,在职财务人员6名。


幼儿园“以钱养事”教职工156名全部为应往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 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 应聘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保育员岗位除外);


6. 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 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 有人事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区教育局统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非编教师;


9.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


1. 学历学位


(1)中小学:义务段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银莲湖小学本科学历即可);高中教师岗位须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幼儿园: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前(幼儿)教育专业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它专业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保健医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人员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保育员须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 年龄:大专、本科学历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保育员岗位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执业资格


(1)教师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在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保健医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3)财务人员岗位:须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4)保育员岗位:须具有保育员证。


(二)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岗位均在小学学段。


1. 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教师资格: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 工作经历: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计算在内)。


(三)优秀在职教师


优秀在职教师岗位均为开发区一中教师岗位。


1. 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年龄:43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教师资格:须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 资历及业绩:须具有6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其中至少2年高三工作经历,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及其他教学类相当荣誉者;


(2)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团干部及其他综合类相当荣誉者;


(3)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功勋班主任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4)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教师五项技能竞赛、其他现场赛课一等奖,省、市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5)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高考先进教师、高考先进工作者及其它高考类相当荣誉者。。


(四)骨干教师


1.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Ⅰ类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教师资格: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 任职资格: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技职称,且专技职称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 资历及业绩:须具有8年及以上中学教学工作经历,且符合下列Ⅰ、Ⅱ、Ⅲ三类中任意一项条件:


Ⅰ类骨干教师:(1)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2)享受省级或副省级城市政府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 首席教师等) 或相当荣誉称号;(4)近五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的金牌主教练员。


Ⅱ类骨干教师:(1)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2)副省级政府或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 或相当荣誉称号;(3)目前仍在岗,且近五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主教练员。


Ⅲ类骨干教师:(1) 地级市(含省直管市)政府或地级市(含省直管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 ( 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2)目前仍在岗,且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 3 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3)近5年由地级市(含省直管市)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教师五项技能竞赛一等奖及相当荣誉获得者。


(五)在职财务人员


1. 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执业资格:须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 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毕业前实习财务工作经历不计算在内)。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7月29日,通过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www.whkf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 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代码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2. 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31日12:00至8月2日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8月3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编办、区人资局核准后可予以保留。


3. 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24: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及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打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可办理免笔试手续并免除考务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中小学合同聘用制教师中,应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的主要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及《教育综合知识》,应聘对象为优秀在职教师、骨干教师的主要测试《教育综合知识》。幼儿园教师主要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及《教育综合知识》;幼儿园保健医主要测试《幼儿卫生保健综合知识》;幼儿园保育员主要测试《幼儿保育综合知识》。财务人员主要测试《教育类财务综合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


(五)面试人选确定与资格复审   


1.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2. 笔试结束后,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形式及要求另行公告。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专业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及时间、地点、人员名单、面试要求另行公告。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1. 骨干教师岗位和优秀在职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3:7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并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约。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人员管理


1. 中小学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教育系统合同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制教师合同(骨干教师最低服务期10年,其他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执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比照同类公办教师确定工资待遇,并办理企业职工保险和公积金。


聘用人员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专技中的“未定级”;待试用期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原则上认定到专技十二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中、高级层级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且本人业绩满足经开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可考核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经开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2. 幼儿园聘用人员按照“以钱养事”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专任教师、财务人员和保健医岗位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按每人年平均12.23万元包干拨付用人单位考核发放;保育员岗位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按每人年平均9.28万元包干拨付用人单位考核发放;上述人员按照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以钱养事”教职工薪酬增长长效机制予以保障。


3. 聘用人员享受经开区人才优惠政策


(1)中小学骨干教师聘用人员依据《武汉经开区教育人才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管理规定,Ⅰ、Ⅱ骨干教师分别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100万元、80万元;Ⅲ类骨干教师(1)(2)项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0万元,(3)项按 5—20万元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对考核不合格或聘期未满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履行合同年限按比例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费。


(2)中小学、幼儿园聘用人员符合经开区《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汉经开区教育人才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条件的,享受区内相应人才优惠政策:1. 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给予最高15万元生活补贴或购房补贴及1万元购车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与最高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及6000元、3000元购车补贴等。2. 对在军山、汉南片两个区域工作的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正式教职工考核发放“偏远学校优教奖”。3. 其他如“名师(名校长) 工作室”“优岗交流”“科研兴教”行动计划、“车谷教育人才”成长计划对符合相关条件者均有相应经费支持。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至少两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实习期不纳入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范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 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 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 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 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 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应及时关注湖北省和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做好考试防疫工作。考试期间,考生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证明(阴性),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验证时临时摘除口罩)。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4850632。


(八)本次招聘事宜,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84897867、84850495。


(九)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31558、8333101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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