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缓解警力紧张问题,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为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岗位、名额及身份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限男性),招聘岗位为: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等,主要从事治安管理、交通维护、巡逻防控等辅助性工作。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户籍要求:肃北县户籍、在肃北有固定住所或者已婚夫妻一方系肃北户籍的;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2004年11月0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6年11月0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适当加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治安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受过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有遗传性疾病或病史、纹身;
10.在社会、村庄、社区存在债务纠纷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考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通过微信、网站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资格审查和报名
1.资格审查:考虑到招聘岗位的特殊性,在报名前对拟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体型、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初步测试,对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身高、体重按照标准体重计算(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其中,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本次报名收取报名费150元(费用由第三方收取并开具发票)。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4.报名地点:肃北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5.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2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照片5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4)《肃北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
(5)失信人查询记录打印件(甘肃“鼎信”http://cx.gscn.com.cn)(6)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资格。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三)笔试 (占总成绩的60%)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律常识、规章制度及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现场打分、评分,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能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及内容严格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按具体细则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纵向摸高,4*10米往返跑。
体能测试中任意一项不达标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放弃体能测试的取消招录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结果(合格)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由县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及待遇
对初步确定的被聘用人员,由肃北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肃北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等,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统一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中代扣缴费。
防疫要求
在此次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肃北公安微信公众号,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报名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参加报考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了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参考全过程佩戴口罩。
4、招聘公告解释权归肃北县公安局所有。咨询电话:0937-5812509,0937-5812504。
附件:1.
肃北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
诚信承诺书。
肃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