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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招聘4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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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5 08: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位于西咸新区中心位置。园区由西咸新区管委会于2014年1月设立,规划面积41.5平方公里,由能源金贸片区和文教园片区两大片区组成。两片区均区位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历史底蕴深厚,具有得天独厚的开发建设优势,是省、市和西咸新区重点打造的现代产业片区。


  为满足园区发展需要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人,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43个岗位,计划招聘48人。具体岗位职责及岗位任职条件详见《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能力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服务意识和抗压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能力;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应聘副部长岗位要求年龄为42周岁以下(含42周岁,即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员工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6年8月5日以后出生)。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应聘者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中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


  (二)工作经验要求说明


  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份的,视为满1年),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5日。


  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报考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相应工作经验年限的证明材料,具体为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此外,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应聘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可凭干部管理权限对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直接作为工作经验及年限的佐证依据。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按照应聘的岗位拟录用A岗位人员与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签署劳动合同。B岗位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署劳动合同。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流程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录用。相关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须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www.xxxqnyjmq.com/)、微信公众号(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及前程无忧网站西安页面(https://www.51job.com/xian/)等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6日(星期六)10:00——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17:00。


  报名投递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17:00。


  (二)报名网址:


  http://campus.51job.com/xxyb2022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定制系统报名及简历初选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报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无法修改(仅有一次报名机会),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正确上传简历初选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


  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所有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五)开考条件:


  通过简历初步筛选的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招聘岗位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


  (六)注意事项


  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简历初选不通过;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对于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进行报名的,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简历初选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请在报名邮箱内自行下载打印,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长为120分钟。对合格分数线60分(含)以上人员根据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5: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资料:


  (1)应聘登记表(请在报名邮箱内下载打印);


  (2)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工作年限及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附件2);以及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应聘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应提供干部管理权限对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6)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仅收取复印件,材料一经收取概不退还。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将对合格分数线75分(含)以上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综合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上一环节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排序。如应聘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则该岗位自动核销。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妊娠原因无法完成体检的应聘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暂缓其体检时间到具备完成体检所需身体条件时进行,再作出体检结论;相关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综合考察(仅针对A岗)


  对A岗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八、递补


  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只顺延一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递补,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


  九、公示及录用


  体检及综合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录用并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参加考试人员均可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受理部门: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纪检部门


  受理电话:029-33653213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上林路(南段)创新大厦16层1609室


  十、有关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执行,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将结合具体岗位特点,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在招聘工作中,凡与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所有应聘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一、声明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党政办公室所有。欢迎有志于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的有志之士加入。


  咨询电话


  029-88416622转3637 胡老师


  029-88416622转692 李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


  09:0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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