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队伍力量,拟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
一、遴选岗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3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
三、遴选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安监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2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安监岗位履职;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遴选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所在地人资社保部门书面同意;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调动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六盘水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gxq.gzlps.gov.cn/)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六盘水高新区公开遴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张(附件2);本人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在遴选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或遴选资格,且后果自负。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六盘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应急管理局办公室406室),联系电话:0858-663419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六盘水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党群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低于3∶1的,调整或取消遴选计划。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四)考试。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汇总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
2.面试。以遴选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业务知识为主。
3.总成绩运用。按遴选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需再进行专业题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检。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查看考察对象档案,征求所在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形成考察报告。考察组成员由六盘水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应急管理局人员组成。考察合格人数若达不到遴选计划数时,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并进行考察。
(七)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为遴选人员,在高新区官网、红桥关注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调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经党工委研究后,由党群工作部通知拟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履行遴选工作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遴选事项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遴选结果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为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六盘水高新区公开遴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六盘水高新区公开遴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六盘水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六盘水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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