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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期满 “三支一扶”3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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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6 07: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綦江区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拟从綦江区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綦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对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书面凭据。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cqqj.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具体地址: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810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綦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和相关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应试人员面试须知》。


五、考试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面试


面试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应试人员面试须知》。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及时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qqj.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qj.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经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须在我区服务满3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现场审查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公告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


023-87268709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8628293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关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qqj.gov.cn/)公告公示栏查看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綦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綦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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