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园区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打造园区高素质 专业化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综合竞争力和服务企业水平,经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9名,其中,党政办公室2名、财政审计局1 名、建设和生态环境局1名、国土和规划局1名、宣传和政策研究室1名、经济发展服 务局3名。招聘岗位要求等详见《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聘 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 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志于从事开发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 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专业/学 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无效;毕业证书上专业后 面带括号,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带括号 的除外”;香港、澳门及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经验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 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 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验)。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 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 员;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按照国家、区市有关规定,尚未满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 员;
9.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1.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12.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3.现役军人;
14.与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 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 系的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2.报名平台及时间:
报名平台: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z k/)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至2024年8月23日18:00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查阅招聘公告,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 子照片及相关资料,确认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提交。应聘人员所填信 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因弄虚作假或虽 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并 记录进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期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 核对。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反馈缺少的内容,经提醒 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报名结束后 对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二)笔试
笔试人选为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笔试分值100分,时限为120分钟。考试 内容包括行业及业务知识、政治素养、管理知识与技能等。笔试设置开考比例为 1:3.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时,本岗位取消招聘。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 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 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历量化
资历量化人选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 聘岗位实际要求,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规 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将按照1:3的面试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占用此比 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依据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笔试和资历量化综 合成绩=笔试成绩*80%+资历量化得分*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主 要核查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 应聘报名表(由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相关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香港、澳门及国外学历,还需核查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 人员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 材料均须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招聘岗位未达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博士研究 生应聘人员不占用此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 采用结构化和半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及业务知识、管理知识
与胜任岗位要求的相关能力水平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时间 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 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博士研 究生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 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 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 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 示。
(七)体检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自治区、银川市的相关规定执 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 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 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 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4.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 用资格。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考察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 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 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查。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须保持通讯畅通,联 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化,及时联系告知招聘单位,因考察人选个人原因无法进行 考察的,后果自负。
(九)岗位递补及不予递补的情形
1.递补情形。对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 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 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不予递补情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及 期满后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或被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所 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1. 体 检 、 考 察 均 合 格 的 人 员 , 在 银 川 经 开 区 管 委 会 官 网
( http://www.ycda.gov.cn/)、宁 夏 人 才 服 务 招 考 报 名 平 台
(https://ycrcfw.zhaopin.com/zk/)和“宁夏人才服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作 为银川经开区管委会聘用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 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 、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此件公 开发布,官网可查)计发工资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报名表要如实、详尽填写,注明应聘岗位,粘贴照片,线上报名无 需签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 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管委会及人才服务公司承诺对应聘 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 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负责任。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 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951-5062831(组织人事劳动局)
技术电话:0951-6091050(银川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951-8688236(纪检监察室)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以上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 午14:00-17:00.
附件: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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