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疫情防控的工作需要,保障党政机关公共交通出行,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紧急公开招聘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男性司勤人员8名。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玛曲县户籍人员。
四、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
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驾驶技术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残疾,能够胜任汽车驾驶员工作。
3.仅限C1驾驶证,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4日后出生)。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四年六个月以上驾龄,驾驶技术良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未发生过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三年内无因违章驾驶吊销驾照记录(出具本县车管所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稳定活动的;曾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有犯罪或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7.已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人员,一经聘用,解除公益性岗位合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共5天)。
(二)报名地点
玛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调度室(县委统办楼1楼进门靠右手最里面的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毕业证、车管所证明、银行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张。
3.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在玛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调度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
1.此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开展路考及交通法规基本知识测试。
2.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路考成绩占60%、交通法规及常用基本知识测试占40%。
七、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包括视力测试(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的不予录用;患有色盲的不予录用)和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传染病等不适合司勤岗位的不予录用),费用由个人承担。
2.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则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比例为1:1.2)。
(二)公示
对拟招聘司勤人员,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负责核实。
(三)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四份,用人单位、人社、财政、聘用人员各一份),聘用合同1年。
八、工资待遇
招聘的司勤人员每月工资3600元,包含“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按规定落实出差补助。聘用期间的食宿自理。
九、其他事项
1.招考聘用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凡发现弄虚作假,提供假档案、假证明、假信息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体检及未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为了便于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请参加考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5.参加考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驾驶证,其它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6.考生考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考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须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后可参加考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低风险区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
7.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避免感冒,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8.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健康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公车改革办公室
0941-5933988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41-6121335
玛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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