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强化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全县学龄儿童入园需求,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县第二幼儿园办园规模和工作需要,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活动。
二、招聘数量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第二幼儿园员额制教师17名(招聘需求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能胜任幼儿教育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6年8月6日(含)至1988年8 月7日(含)期间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思想品质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3)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等疾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者;
(4)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5)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有吸毒史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县在编的教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10)其他不适合幼儿教育岗位工作的。
(二)岗位条件
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或师范类专业;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乐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省内外各招聘信息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共7天。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8:00至 8月13日上午:12:00止。
网络报名网址:https://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817725814272368642$$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7天,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招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照片(网络报名考生请以JPG图片格式提交报名材料,大小不超过2MB);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粘贴近期正面2寸免冠相片及本人亲笔签名)。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有效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及户口簿首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5.学历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8.个人承诺书(下载附件4,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9.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附件5)。
有关说明:
1.毕业证书(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负)。
2.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个人书面承诺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负。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程,凡发现不真实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2024年8月13日上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8月13日上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8月13日下午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8月13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是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笔试准考证。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县教育局报招聘协调组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县教育局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组织考试
招聘岗位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幼儿教育、幼儿保育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幼儿教师道德修养等。
2.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招聘协调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
4.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县招聘协调组集体研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和考察对象。
5.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结果,按加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顺序入围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乐东县教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考察。由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招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准入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县教育局在预录前后对拟预录人员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猥亵等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宜录用的,不得录用。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协调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协调组研究,可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正式聘用人员参照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期5年,合同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任何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第1个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续聘合同(5年)或长期聘用。
五、福利待遇
(一)员额人员待遇。员额人员参照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单列管理,履行在编在岗幼儿教师义务,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
(二)员额人员工资。本次统一招聘的员额人员工资纳入我县财政工资统发系统,标准参照本年度新入职同类人员(注:除国家政策要求必须是编制内才享有外)。
(三)员额人员管理。员额数不计入事业编制总量。员额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分库管理,分别统计。员额人员聘期5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对于平时或年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有重大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等的,取消考试资格;聘用后发现有隐瞒不得招聘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
(二)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98-85529009,监督电话:0898-85528518。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261、0898-66502115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附件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同意报考的证明
附件4:个人承诺书
附件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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