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现将贵德县人民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负责辅助我院警务保障和安全保卫、应急处突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一)岗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二)性质:聘用制人员(与贵德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海南州户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6年1月至1994年1月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警院(校)、政法学院(校)毕业、退役士兵及具有驾驶证A照的优先聘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应聘者与法院工作人员(含临聘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贵德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证件照(小2寸)、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户口本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父母、兄弟姐妹户籍信息)、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服役相关证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有提供填报的资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以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不进行电话通知。
(三)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项目共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岗位所需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
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由法警大队组织实施。测试项目包括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男、女4×10折返跑,男、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测试合格者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按总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保留2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
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先后排名)。体检人员自行前往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于一周内报贵德县人民法院行政楼304室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下一步聘用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生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政审:进入政审环节考生,须填写《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由法院工作人员开展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贵德县人民法院公众号、贵德政府公众号及其它网络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程序,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被聘用人员需服从贵德县人民法院实际岗位调配。经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贵德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凡不遵守管理办法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比照本院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享受相关职业待遇,为其提供服装、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差旅费、工会福利等保障。按照《贵德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享受休假。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料均不予退还。
3、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全过程需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未尽事宜由贵德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贵德县人民法院行政楼3楼政治部304室(贵德县河东乡下罗家村惠安路)
报名咨询电话:0974-8567275
附:贵德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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