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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城区及控制区学校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根据江安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22年江安县城区及控制区部分学校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
此次选调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择优选调。
二、选调名额
选调单位
| 选调学段学科
| 选调名额
| 江安中学
| 高中地理
| 1
| 江安职校
| 职高酒店管理
| 1
| 汉安中学
| 初中语文
| 1
| 西城小学(小坝校区)
| 小学语文
| 2
| 白沙小学
| 小学语文
| 1
| 淯江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1
| 怡乐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2
| 下长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1
| 合计
| | 10
| 计划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需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调减选调名额。
三、选调条件
报名参加选调人员,需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爱护学生,服从组织安排。
2.应为在编在职教师。
3.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学前教育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其中:江安中学、江安职校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须为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5.从事教育工作至今5年及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县级(含,下同)以上党委、政府或人社(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援藏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人民政府奖或科技进步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园)长、最美校(园)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优秀人才示范岗、优秀教师、优秀兼职研训员、学科带头人、课改先进个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或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奖。
(2)获县级以上教育质量考核获奖。
(3)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教学具(玩具)制作评比或教师现场讲课赛二等奖及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近3学年度以来,师德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近3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3)近3学年度以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书面通报批评的;
(4)近3学年度以来,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近3学年度以来,受到过刑法处罚的;
(6)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四、工作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人员均应填写《2022年江安县城区及控制区学校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信息表》,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
3.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15:00-18:00到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内容及形式:现行各学段相应学科内容无学生试讲。
5.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6.体检
(1)根据选调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下同),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时提出复检申请,不参加复检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未按规定和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进入下一考试选调环节。
7.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8.选岗聘用
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职数等额确定选岗人员,并向社会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聘用。
因体检、政审、选岗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选调领导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
选调人员选调后在县内教育系统服务期最低为5年,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服务期的,缴纳基本违约金50000元,每服务满1月减少833元;选调人员需签订1年以上的支教承诺书。
五、职称及其工资待遇
所有人员正式聘用在新单位后,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选调人员中已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只保留任职资格,按低一级职务层次确定岗位工资,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可再行竞聘相应职务岗位。
六、工作纪律
为确保此项工作公正性、严肃性,县上成立工作领导组,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22年江安县城区及控制区学校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信息表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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