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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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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0 01: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推动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做好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活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源实验高级中学、乐东中学、黄流中学、思源实验初级中学、民族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乐东黄流中学(简称华二黄中)、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乐东第一小学(简称首师一小)等7所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53名(详见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1-3)。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5.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6年6月10日(含)至1988年6月11日(含)期间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思想品质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3)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等疾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者;


(4)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5)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有吸毒史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县在编在岗教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高中教师岗位);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初中教师岗位);3.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小学教师岗位)。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岗位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


(二)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一)改进招聘组织方式”中“允许市县每年拿出50%左右的招聘岗位面向本省户籍人员公开招聘,并再调剂10%左右的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已在基层服务满5年且具有行业准入资格的本市县在岗编外人员”,拟将本次招聘中涉及基层的相关岗位按照要求面向本省户籍人员或本市县在岗编外人员及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定向招聘(设置为岗位2)。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公告由县教育局发布,县教育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和指导,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乐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省内外各招聘信息网站等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6月3日至10日。


(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在网上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至6月18日中午12:00.


网络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562


(三)组织报名


1.应聘者对照招聘条件提交报名材料,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交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招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在编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网络报名考生请以JPG图片格式提交报名材料,大小不超过2MB):


(1)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照片;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须粘贴近期正面2寸免冠相片及本人亲笔签名);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有效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及户口簿首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附件6)后可无证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附件7)(加盖公章)。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负;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教师资格证书(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6)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8)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


(9)现无固定工作单位或处于待业状态,无法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出具个人无单位情况承诺书(附件8);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和委培生需经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在编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附件5);


(10)诚信承诺书(附件6);


     (1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附件9)。


(12)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暂时无法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6)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13)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程,凡发现不真实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2024年6月18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6月18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6月18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6月18日17:00准时关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是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学信网材料、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或个人无单位情况承诺书等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属于“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县教育局报招聘协调组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县教育局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组织考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招聘: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协调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上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考察、预录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包括试讲及结构化答辩。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协调组集体研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和考察对象。


3.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结果,按加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顺序入围考察人选。


4.笔试、面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乐东县教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考察。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递补和预录


1.递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招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预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预录。


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预录的教师人员名单。公告时间7天。公告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预录的,一律不予预录。所缺岗位依次递补。


预录人员要在按规定时间到县教育局报到,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预录资格,所缺岗位依次递补。


(八)准入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县教育局在预录前后对拟预录人员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猥亵等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宜录用的,不得录用。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准入查询等结果,经招聘工作协调组集体研究,按有关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教师到岗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并参加由县教育局或各学校统一组织的新教师上岗前培训。


4.拟聘用人员到岗后由县教育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录用后由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5.聘用教师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为转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所缺岗位不再递补。正式聘用后的第一个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试用期1年),


6.新聘用人员在本县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不含试用期),原则上不得调离教育系统或本县。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5529009。


监督电话:0898-85528518。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90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附件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初中教师岗位)
附件3: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小学教师岗位)
附件4: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6:诚信承诺书
附件7: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附件8:个人无单位情况承诺书
附件9: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
附件10: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复审材料目录表
附件11.1:目录一: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11.2:目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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