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
计划招聘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工作职责及其要求
1.笔录制作,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
2.熟练使用电脑,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3.协助法官进行案件办理和其他事务性工作;
4.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作地址
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博乐市建国路南28号)。
五、其他事项
试用期一个月,转正后工资待遇4300元/月(含五险),有意者请投简历至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具体面试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邮箱:1062184563@qq.com
咨询电话:0909-2237769
1669897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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