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万宁市检察院官方网站、各媒体平台的运营和推广,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新媒体运营专员1名,负责我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日常编辑、管理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工作地点: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位于万宁市环市一路)。
薪资待遇:工资4000元-50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
01、应聘基本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双证齐全。广告传播、新闻、影视制作、中文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户籍不限,居住、生活在万宁地区的优先考虑;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四)热爱互联网,熟悉网络流行文化,了解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运营方式;
(五)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头脑灵活,能承担较大工作压力;
(六)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可以接受加班;
(七)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新闻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八)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02、岗位具体条件
(一)熟悉摄影工作基本常识,具备良好的美术功底,精通熟悉新媒体相关制作软件;
(二)能熟练制作图解新闻、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
(三)具备一定的新闻稿件采编常识,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
(四)有网络媒体从业经历者优先。
03、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报名,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wnprocuratorate@163.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万宁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新媒体管理人员报名表》(请在微信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报名表),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其他材料。如若有刊登在报刊媒体的新闻作品或个人制作的微信公众号内容、视频、H5等新媒体作品,请一并发送。
(五)资格审查:万宁市检察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六)笔试:6月2日组织进行笔试,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七)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6月7日组织面试。
(八)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组织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聘用:6月底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04、咨询电话
李玉 15248970683
来电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8:00
附件:新媒体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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