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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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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0 23: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打造“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工作品牌,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区教育引才力度。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中小学教师43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4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无法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信息:2024年4月22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sqzf.haikou.gov.cn/)和“琼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站(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06)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下方须提供的材料内容附件3)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报考现场。考点报名时间截止至资格复审前一日下午17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2024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海南师范大学。


(五)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限体育学科岗位)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6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复审当日在所报考的资格复审点公布。


2.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先面试、后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将于资格审查现场公布)。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 100分,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结束当天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即考生笔试和面试全部结束离场后,可以到指定地点查看考试综合成绩。全部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招聘点及“琼山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考试完成当天,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学校。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再同分的,由同分者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无故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再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选岗完成当天,拟聘人员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再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人事办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入围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如需递补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提出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九、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826136;


监督电话:0898-65821238;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81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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