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验收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县幼儿园保育人员紧缺问题,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政府临聘保育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园保育员60名,其中县中心幼儿园11名,县城东幼儿园5名,县城南幼儿园5名,县城西幼儿园3名,县城北幼儿园5名,子科滩镇幼儿园2名,子科滩镇学前办6名,河卡镇学前办3名,唐乃亥学前办4名,曲什安镇学前办4名,中铁乡学前办8名,温泉乡学前办4 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责任心强,诚信良好,遵纪守法。
2.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保育员证的优先录取,未取得保育员证的人员在一年内必须取得保育员证,如在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保育员证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3.应聘者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且为兴海籍户口。现任本县幼儿园5所支教点(曲什安镇莫多村支教点、温泉乡赛塘村支教点、中铁乡吉浪村支教点、唐乃亥乡民族村支教点、唐乃亥乡沙那村支教点)支教服务人员,不设户籍限制。
4.应聘者年龄应在18周岁(2006年7月之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9年7月之后出生)及以下。其中,现任本县5个支教点工作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7月以后出生)以下。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分条件
现任本县5所支教点服务人员连续工作期满3年的笔试成绩加3分;工作期满4年的笔试成绩加4分;工作期满5年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离开支教点岗位的不属于此范围。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兴海县电视台、兴海县阳光政务、“兴海县阳光人社”“兴海教育”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8日-7月12日 (共5天)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海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三楼)
联系人:王新文 索南仁青
联系电话:18797348700
17797003633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兴海县学前教育政府临聘保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考生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以及相关资质进行详细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个人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及择岗
本次招录中,考前不指定工作岗位,报考人员经过笔试、面试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选择工作岗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4日(全天),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2.笔试方式及内容。本次考试采取封闭命题、封闭制卷、封闭考试、封闭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命题。笔试内容主要为幼儿园保育员岗位专业知识。邀请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协相关人员对笔试、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面试
面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进入面试人数,人数比列为1:2。
1.面试时间及地点:7月25日(全天),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方式及内容。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日常保育工作常识、专业知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3.面试凭证及说明:考试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户籍证明)到指定的考试地点候考。入场凭证不全或者证件与本人不相符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试权重
本次考试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者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在笔试单科成绩上进行加分。并在“兴海阳光政务”“兴海教育”“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公示。
六、体检、政审、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符合招募条件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区派出所填写《兴海县2024年幼儿园保育员招聘政审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兴海阳光政务”“兴海县阳光人社”和“兴海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择岗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公示,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根据提供的岗位由考生按排名先后依次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笔试成绩相同的,由考生抽签确定择岗顺序,考生若以其他理由不参加择岗的,视为放弃择岗资格,由成绩排名下一位的考试参加择岗,直至提供的所有岗位择完为止。
八、审批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1年,用工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完成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
九、后备补录
对参加本次考试但最终未被录用考生建立递进补录人员后备库,在拟聘用人员上岗并工作期未满1年的,经本人提交书面辞职并离开岗位后,出现本岗位空缺的,可以从本次考试人员后备库进行递进补录,聘用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体检、政审等程序,审查结果合格后,可以递进聘用。
十、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管理
1.工资按照现行政府临聘学前保育人员待遇要求执行,从合同签订日起执行,试用期为半年。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部门管理的原则,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续签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细则解释权归县教育局所有。
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海县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请关注公考窝(www.gongkaow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