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海南执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执信人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组织实施
招聘具体工作由海南执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3名
(三)条件要求:
1、学历: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性别:男女不限;
4、年龄:35周岁以下(以公告时间为准)。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思想政治素质觉悟高,服从领导的统一调度,听从指挥,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参与邪教组织行为;
4、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吸毒、赌博、酗酒、寻衅滋事等不良记录或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具有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3、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察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的形式。
(2)报名地址: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1号(海南执信人力集团有限公司)。
(3)报名时间:2024年 4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8:00(休息、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截止 2024 年 4 月 15 日下午18:00后不受理报名。
(4)联系电话:0898-23326885
(5)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身份证、一寸近期彩照2张(白底)、相关岗位要求的材料(或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应聘登记表》。(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6)报名后,笔试和面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在儋州执信人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应实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文化程度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三)考核方式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60%和面试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省情市情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笔试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次序,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考生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确定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薪酬待遇
应发工资:3111.15元/月(含个人四险一金)。
六、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与海南执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工作,具体工作由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安排。
七、资格复审
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如发现所提供报名资料等信息存在夸张、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情节严重者海南执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给予取消录用资格。
八、体检
由海南执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通过体检的不予录用。
九、政审
对体检人员进行是否有违纪违法等行为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完成招聘程序后,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到儋州执信人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执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工作。
十一、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招聘事宜将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公告等方式通知获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的应聘人员,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人员,恕不另通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4.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海南执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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