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额敏县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经额敏县人民政府决定,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2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年满20周岁及以上(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民族不限。
4.专业以文秘、新闻宣传专业优先。
5.户籍不限。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7.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
8.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9.具有宣传工作经历的。
10.具备一定的写作水平和文字功底。
11.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两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6)有过吸毒史的。
(7)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8)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刑。
(9)配偶或直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0)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塔城地区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消防文员职位表》(附件2)。
四、招录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5日。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鑫立华小区旁),联系电话:
。
4.报名资料:
(1)《2023年塔城地区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5.报名通过后,考生统一将报名表(电子版)、一寸照片(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地点:11月27日,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2.面试要求:
(1)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所报考的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合。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体检时间: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
(四)考察、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由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人员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2.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实习,实习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已聘用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3.考生入职前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2023年塔城地区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023年新疆额敏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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