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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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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0 10: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巴楚县消防大队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文)员7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6名,其中:战斗员3名、驾驶员1名、通讯员2名,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其他条件,报名者按岗位需求报名,无明确岗位的不予报名;


3.能够服从聘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4.报考战斗员、驾驶员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通讯员岗位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流利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5.男性,报考战斗员、通讯员岗位人员,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人员,25周岁及以下为1998年11月15日(含)后出生人员;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人员,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1月15日(含)后出生人员,有消防工作岗位经验报名时需携带原单位岗位工作证明,有专业技能资质的人员报名时需上报相应专业资质证明材料;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体能条件;


7.符合报考岗位表中其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政府专职文员1名,其中:财务人员1名,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其他条件,报名者按岗位需求报名,无明确岗位的不予报名;


3.能够服从聘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4.能够流利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5.男性,民族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人员,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1月15日(含)后出生人员;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体能条件;


8.符合报考岗位表中其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地点和时间安排


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等程序。具体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2023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选择报考岗位后,将报名相关材料现场提交至报名点;相关证件和材料由报名登记工作人员按照《简章》和《岗位表》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当场给予报名登记。


1.报名地点:巴楚县消防大队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报名截至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00


报名联系电话:0998-6212547


2.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2023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


(3)部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和复印件;


(4)具有B2驾驶证的须提供驾驶证和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6)报名手续必须由本人经办。


3.报名人员如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二)体能测评(2023年11月26日10:00)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体能测评开考后到达的考生,违反体能测试现场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标准按照《2023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文)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成绩为考核项目的平均分数,报考战斗员、通讯员岗位人员测试6项,各项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战斗员、通讯员岗位体能测评六个项目中有四项及以上合格且平均分数线在60(含)分以上的,确定为体能测评合格,体能测评六个项目成绩中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或平均成绩不足60分的,确定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下一环节。财务人员、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评考核4项,体能测评成绩为各测评项目平均分数,成绩平均分在60(含)分以上确定为体能测评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成绩计入总成绩。


3.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入围笔试环节,体能测评成绩将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笔试(2023年11月30日10:00)


1.笔试内容


报考大队财务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财务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内容。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等综合内容;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语种:所有考生笔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的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四)面试(2023年12月3日10:00)


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场和面试考场。面试已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试,参加面试过程中不遵守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共5道题,时间共计10分钟;


3.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平均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加分项


1.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人员考核总成绩评定中加5分;


2.有财务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单位岗位工作证明)或国家会计师证书的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评定加5分;


3.有国家级运动员资质证书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评定加5分;


4.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者,考核总成绩评定加5分。


5.国家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考核总成绩评定加3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期提供的一律视为无加分条件,不予加分。


(六)总成绩计算


1.政府专职文员岗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


2.政府专职队员岗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0%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巴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同一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政治审查


1.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供考察结果者,不得参加体检,空缺岗位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需填写《2023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人员考察表》,在户籍所在地进行考察;


3.考生将考察完毕、加盖公章的考察表,在规定时间送交消防大队备案审查。


(八)体检(2023年12月8日10:00)


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入围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时间详见公告,体检的组织实施由巴楚县县消防大队负责,体检具体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巴楚县消防大队报到,由巴楚县消防大队统一带队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巴楚县消防大队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档案审查


体检合格者须在一周内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学籍档案(密封件),由巴楚县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学籍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完毕将毕业证原件登记后退还本人,对毕业证、学籍档案弄虚作假及未能按时提交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县政府专职队(文)员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式地点设在消防大队;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异议的,由纪检和人社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资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为我县县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具体如下:


本科工资待遇:岗位工资1620元,薪级工资436元,艰苦地区津贴1000元,保留地区补贴310元,南疆工作补贴660元,津贴补贴2255元,绩效工资675元,合计6956元;


大专工资待遇:岗位工资1510元,薪级工资369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000元,保留地区补贴275元,南疆工作补贴600元,津贴补贴2050元,绩效工资675元,合计6479元;


中专及以下工资待遇:岗位工资1510元,薪级工资286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000元,保留地区补贴275元,南疆工作补贴600元,津贴补贴2050元,绩效工资615元,合计6336元;


聘用人员五险一金按照企业人员缴纳标准执行。


2.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招聘人员入职后,统一在县消防大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实行封闭式管理,集中培训期间因不服从消防大队培训安排,违反培训纪律,或由于个人原因,自愿退出培训的新招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将按照本岗位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在考察、体检、档案审查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参加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招聘人员按报名岗位分配至巴楚县消防大队参加工作。考核结果报巴楚县人社局备案。


3.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资格审查及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巴楚县纪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提供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8.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巴楚县消防大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8-6212547(巴楚县消防大队)


监督电话:0998-6220652(巴楚县纪监委)


附件: 












巴楚县政府专职队(文)员招聘领导小组


(巴楚县消防救援大队代章)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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