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三双一旅”产业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招才引智、人才强县,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镇赉县引进专业化人才招聘实施方案》,镇赉县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招聘专业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化人才4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化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本科阶段具有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均须具有学历学位(硕博连读除外);
6.报考专业以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岗位。自设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视所学核心课程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7.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28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已满或无服务期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基层治理专干”、“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8.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4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已在镇赉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4日15:00。
考生登陆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618网址,按照提示和要求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本人照片要求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非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律不予通过审查(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80×高100像素,不大于100kb,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4日17:00。
1.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能在本公告公布的《2023年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化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选择申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考生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审查截止时间后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联系。
4.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全面认真审查。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报考岗位所在地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2023年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研究生阶段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前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持《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审查小组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应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对使用其它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务必坚守诚信报名原则,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全权负责。对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镇赉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报名成功后,考生不得无故不参加考试,否则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镇赉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面试通知书》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过打印时间节点后,网站将关闭此项功能,因超时未打印、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考生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在用手机号码,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
(六)开考比例及费用
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及体检费用。
(七)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等将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情况、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环节要突出政治素质考察,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与镇赉县域外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遴选,不得转任交流至其它地区。
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的,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镇赉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时,应主动将报考意向告知本人所在单位,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调整的,以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zhenlai.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七)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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