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天津市地震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地震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优秀人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天津市地震局不招收本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亲属。地震系统其他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亲属应聘天津市地震局事业单位,干部本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本单位和天津市地震局组织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如未如实申报,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部门及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职务
职称
| 应届/在职
| 备注
| 1
| 天津地震台
| 1
| 研究生、博士
| 固体地球物理学(070801)
| 无
| 应届
| |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5日8:30至3月29日17: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登录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11.71.235.164)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须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点选择
博士研究生不需要参加笔试,初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报名时请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高级职称)”选项。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8:30至4月3日17:30。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请报考者密切关注资格初审情况,退回补充材料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招聘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时间。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为面试。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网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前,由我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津市地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天津市地震局可按照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面试组织以及其他通知事项将通过天津市地震局门户网、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并保持报名注册电话畅通。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4年7月31日),必须学历、学位“两证”齐全,否则不予聘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肖、宋 田
电话:022-883703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天津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邮编:300201。
天津市地震局门户网站:https://tjd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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