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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学院引进6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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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5 21: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公布2022年呼伦贝尔学院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2年呼伦贝尔学院引进人才工作。


  一、岗位需求及引进计划

  2022年呼伦贝尔学院计划引进人才65名。岗位需求详见《2022年呼伦贝尔学院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不接受以第二学位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学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议定。

  2.年龄条件:

  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高技能型人才、校内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遗留问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博士年龄根据专业需求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3.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通过《2022年呼伦贝尔学院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中提供联系邮箱投递简历,或通过人事处邮箱(renshichu8892@163.com)投递简历。简历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的受教育经历(从本科起)、工作及社会经历、教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起至2023年1月11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岗位需求表中各用人部门联系人电话。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报名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负责对用人部门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资格进行复审。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由用人部门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审查结束后需形成报名合格人员报告及具体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三)专业测试

  (1)各用人部门原则上应根据计划人数和岗位需求按比例(一般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用人部门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到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数至少应为2:1。急需紧缺岗位经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

  (3)用人部门组织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内容一般包括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心理健康状况、学习能力以及科研能力、专业一致性和适应性、技能操作、说课试讲考试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4)用人部门面试小组应于面试当天综合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及各位考官的面试意见提出面试通过的人员名单。

  (5)对于面试通过人员,由用人部门组织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用人部门通知应聘者本人。

  (6)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7)专业测试总成绩=面试总分*70%+笔试总分*30%。低于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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