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浜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1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必须为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必须为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
4、有工作年限要求的,《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中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招聘简章》(附件1)要求年限,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5、按照招聘简章要求本镇(村)户籍,以下情况也视作符合要求:考生或其直系亲属为本镇(村)户籍,其中配偶为本镇(村)户籍的,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结婚满24个月,且目前该段婚姻正处于存续状态。
6、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1)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的;(2)录用后,仍需要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聘用)关系的;(3)不符合应聘基本资格和条件要求的;(4)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5)其他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7、具体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简章》(附件1)。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点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00期间,登录:https://sriui4lv27.jiandaoyun.com/f/65531dd98d50dc5a0fcc9d22
报名,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填报申请报名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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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①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②户口簿(详细地址页及本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自行到学信网上注册后下载,具体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⑤岗位所需能力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⑥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查询记录单。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职位限报:报考人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内容以所填《报名登记表》为准。考生在网上报名正式提交后,报名信息锁定不得更改,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下载并注册阿里钉钉:请报考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点击以下链接http://t.cn/RfSWLxD或扫瞄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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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阿里 “钉钉”手机客户端软件。通过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新用户注册(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本次招聘全程包括笔试通知、笔试成绩查询、面试通知、总成绩查询、预录取通知等相关事宜都将通过已经绑定注册手机号码的钉钉客户端公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将注册手机号码与报名登记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如因手机号不一致或错误而产生的后果,将由考生自己承担)。
5、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本人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现场审核:参加面试前,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详细地址页及本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自行到学信网上注册后打印,具体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⑤岗位所需能力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⑥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查询记录单。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三、招录程序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验》,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如未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阿里钉钉客户端通知内容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的信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会测试应试者的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4:6的比例进行加总,满分100分,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4、政审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
政审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体检要求在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相关费用由求职者自行承担)。
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5、公示和录用
对政审、体检均通过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相关待遇说明
录用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社会养老保险等按照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缴纳城镇养老保险。人员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党群办 57892832,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监督电话:新浜镇纪委监察办 57892480 钉钉技术咨询电话:6784869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浜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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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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