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规定及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批复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定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
一、岗位设置
公共服务岗位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定西市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1.在法定劳动年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服从分配和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团队合作、协作意识较强;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1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定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代办服务科(新城区行政中心统办楼南附楼二楼南204室)。
4.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本人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件;《定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一并提供)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查
定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类别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技能测试加面试,总分100分,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制作处理一般公文、表格的熟练度和准确度等基本技能。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思维逻辑、政策理论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考试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国家规定,在县级以上公立人民医院设立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人员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均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通过定西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ingxi.gov.cn/)、“定西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
(七)工作内容、时间
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定西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主要负责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设施维护、帮办代办服务等工作,协助开展其他业务工作。工作时间参照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民服务中心)其他工作人员执行。
(八)工资待遇
按《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定政办发〔2019〕9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本次招聘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4.未尽事宜由定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联系电话:0932-5930308 13993229807
定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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