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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丰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执行辅警,从事执行辅助、协助法院法警做好司法安全工作或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充实审判执行辅助队伍力量,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遵守法院制度,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学历、专业、年龄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丰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法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回避情况的,在报名时应主动申报,并作出回避承诺。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立案调查暂未有结论或有违法犯罪前科的;2.因违纪违规受行政、纪律处分,或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3.近亲属或本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债务纠纷或较大数额借贷担保的;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 6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 6月22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 6月23日16:00
4.资格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 6月24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 6月25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2.丰县人民法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须在规定时间时缴纳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费(招聘工作结束后,凭相关证明材料与丰县人民法院联系退回)。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报名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人民法院陈述申辩。
4.报名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在原报名网站的“招考公告”栏发布),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体能测试
1.考生须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根据考生年龄,分四组进行测试:青年一组(25周年以下)、青年二组(26-30周岁,含30周岁)、青年三组(31-35周岁,含35周岁),年龄计算以体能测试当日为基准日。
3.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各项满分均为100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按各占50%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并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询体能测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生应严格按照体能测试前发布的相关体能测试通知中新冠肺炎防疫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请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招聘岗位1:3的比例参加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丰县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优先条件的还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书。
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人民法院陈述申辩。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于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放弃体检和后续环节的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体能测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及时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人民法院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1.被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丰县人民法院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未按要求及时报到、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丰县最低工资标准加绩效工资发放,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权利和履职物质保障。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2.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拟聘用人员负责协商解决。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丰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招考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丰县人民法院政策咨询电话:0516-89151970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附件:2022年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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