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同江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保证公开招聘工作质量,按照《关于加强全省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黑纪发[2022]4号)、《黑龙江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当前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此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同江籍警务辅助人员14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同江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与责任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的),退伍转业军人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的),且年满20周岁(2002年11月2日及以前出生的)。要求学历为高中及以上。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净身高),退伍转业军人身高放宽至不低于165cm(净身高),体重不低于55公斤,也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30%。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净身高),体重不低于45公斤,也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30%。注:身高(cm)-105=标准体重(公斤)。
7、须具有同江市户籍。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身体带有纹身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公安及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减少人员密集。此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和同江人社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3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4日。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由市人社局组织安排,地点设在同江市人社局一楼东侧会议室,主要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学信网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打印的《同江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江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承诺书》。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联系电话:0454-2926791。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3.面试。由招聘专家组对报名审查人员进行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即为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按照拟聘人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高低排名,再次出现相同的加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总成绩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同江人社公众号公示3天。
4、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入围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按照通知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1)男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10米×4往返跑
| ≦13ʺ4
| 单次确定成绩
| 2
| 1000米跑
| ≦4'35ʺ
| 单次确定成绩
| 3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三次取最高成绩
|
(2)女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10米×4往返跑
| ≦14ʺ4
| 单次确定成绩
| 2
| 800米跑
| ≦4'35ʺ
| 单次确定成绩
| 3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三次取最高成绩
|
5、体检。结合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拟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个人缴纳。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空缺的按照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考核。由市公安局统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内若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如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招聘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工作人员,成绩一年内有效。
五、管理及待遇
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联合确定具体部门负责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其中报考001、002岗位的辅警在同江市纪委监委工作,报考003岗位的辅警在同江市公安局工作,服从所在单位安排和管理。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资按照20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合同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附: 1、《同江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同江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同江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承诺书》
同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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