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引进对象
| 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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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 1.安置费:300万元,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2年; 2.生活补贴3万元/月,连续发放3年; 3.科研启动经费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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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重点学(专)科、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专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内外某一专科的带头人、领军人才
| 1.安置费:200万,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2年; 2.生活补贴2万元/月,连续发放3年; 3.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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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内某一专科或领域的带头人、领军人才
| 1.安置费:100万,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2年; 2.生活补贴1万元/月,连续发放3年; 3.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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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或博士生导师
| 1.安置费:80万,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2年; 2.生活补贴8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 3.科研启动经费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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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 1.安置费:50万元,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2年; 2.生活补贴5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 3.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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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紧缺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 1.安置费:30万元,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2年; 2.生活补贴3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 3.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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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博士后研究人员
| 市人才生活补贴20万元/年,租房补贴4500元/月,医院年薪参照在编同等人员待遇,并发放补贴1000元/月,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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