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2022年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若干名,岗位符合下列专业技术岗位优先考虑:化学、地理、生物、政治、心理、计算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届及未落实事业编制的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
注: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3月1月15日。
报名地点:呼市第二十二中学
详细地址:呼市赛罕区巴彦街道办事处东200米路北。
邮箱:hhhtsd22zx@163.com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15661276658
雍老师 电话:13948916965。
不能现场报名的,填报相关电子信息,发送邮件进行报名。以邮件形式报名的,需将相关材料整理为一份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已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7.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工作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学校负责通知安排面试及试讲等相关工作。
四、考录与待遇
(一)经学校面试、试讲合格,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学校与之签订“公费师范生录用协议书”,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二)待遇凡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录用的公费师范生,学校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办法》,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即成为正式在编的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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