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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梁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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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8 21: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渝人社〔2021〕303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四)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7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不满36周岁,在1986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审核时应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最新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5)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证(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专业名称与上述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依据其他佐证材料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为准,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qlp.gov.cn/rlsbj/)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人员也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最终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2022年10月8日9:00至2022年10月12日17:00期间,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其他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及扫描图片压缩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73186422@qq.com。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所有考生(包括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月14日9:00-17:00;地点: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4办公室(双桂街道银桂路16号)。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需按照《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附件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请妥善保管《准考证》,直到体检环节。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实施调剂的,将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qlp.gov.cn/rlsbj/)公布取消的招聘岗位,拟调剂的招聘岗位及拟调剂人员名单。


    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未达到4:1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qlp.gov.cn/rlsbj/)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至1:1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qlp.gov.cn/rlsbj/)进行公布或现场张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qlp.gov.cn/rlsbj/)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5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梁平区卫生健康委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qlp.gov.cn/rlsbj/)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须在梁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满3年(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2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梁平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53224012(梁平区人力社保局);023-53220162(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3.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 重庆市梁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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