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经济稳就业各项决策部署,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公益性岗位服务。
一、选聘数量及工作岗位
全市共选聘100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安排在社区从事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其中:崆峒区180名,庄浪县、静宁县各160名,华亭市、泾川县、灵台县各130名,崇信县110名。
二、选聘程序
各县(市、区)分别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各县(市、区)按照公益性岗位选聘程序确定上岗人员,审核公示后安排到社区服务。本次选聘为过渡性、一次性措施,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除见习协议或聘用合同后不再补招。
三、资格条件
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2020年以来未就业的平凉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满6个月,或已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零就业家庭、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申请就业见习人员:毕业两年内的平凉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服务期限
本次招聘到社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一年(就业见习时间和公益性岗位上岗时间合并计算),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所在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由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社会保险补贴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工资按照各县(市、区)确定的标准执行。
就业见习人员与所在社区签订协议,工资待遇由生活补贴、岗位工资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部分组成。生活补贴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相关规定执行;岗位工资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各县(市、区)确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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