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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许昌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1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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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1 13: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和中共许昌市委编办、许昌市人社局、许昌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4年许昌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卫发〔2024〕3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共13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度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方式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对象:对应专业的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


本次招聘报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但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含当日)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或患传染性疾病的;


5.报考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资格并追究个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者,在资格核查过程中被发现或在公示期间受到举报后经核实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2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现场报名时提供同版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专业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在线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护理专业往届生提供护士资格证,应届生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1份。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鄢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4年8月14日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www.yanl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填写报名表。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者需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2024年8月19日—8月22日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带齐提交材料内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地点: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人事科教股(鄢陵县花都大道811号)。


(四)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按照电话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本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登记的时间、地点为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数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相关人员现场加试一场面试。


(七)体检、考察与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考察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本次招聘中,对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入围面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入围体检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当天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以及考察、公示期间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行放弃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后人员及时上岗,按照规定办理编制及有关人事手续。


六、履约要求


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后,将合同签订情况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七、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回避制度


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


本次招聘主动接受鄢陵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4—7361682


附件:


1、2024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1: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一览表
序号招聘单位招聘专业学历要求招聘人数
1陶城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1
2陶城中心卫生院口腔医学大专及以上1
3陶城中心卫生院康复治疗技术大专及以上1
4只乐镇中心卫生院医学影像技术大专及以上1
5彭店中心卫生院中医学大专及以上1
6南坞卫生院中医学大专及以上1
7南坞卫生院西药学大专及以上1
8马栏卫生院医学影像技术大专及以上1
9马栏卫生院医学检验技术大专及以上1
10马栏卫生院护  理大专及以上1
11大马卫生院康复治疗技术大专及以上1
12大马卫生院医学检验技术大专及以上1
13大马卫生院西药学大专及以上1



合计13


中共鄢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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