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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选调在职教职工的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同意,2022年城区及镇控制区学校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在职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方式
(一)分城区(江安中学、江安职校、汉安中学、西城小学本部、西城小学小坝校区、南城小学、东城小学、西江小学、县幼儿园、橙乡幼儿园、淯江幼儿园)和镇控制区(长江学校、白沙小学)进行选调;
(二)中学文化科教师、小学工勤人员采用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再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调;
(三)小学文化科教师采用笔试成绩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调;
(四)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采用学科技能测试成绩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调;
(五)幼儿学科教师采用笔试成绩(60%)加技能测试成绩(40%)再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调。
三、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
拟选调学校
| 拟选调数
| 拟选调学科及名额
| [tr] [/tr] 江安中学
| 高中部
| 2
| 英语1、 物理1
| 初中部
| 6
| 语文2、数学1、英语1、物理1、政治1
| 小计
| 8
| | 江安职校
| 3
| 思政1、数学1、语文1
| 汉安中学
| 10
| 语文2、数学3、英语1、思政2、体育2
| 西城小学
| 小坝校区
| 18
| 语文5、数学5、英语1、音乐2、体育2、美术2、工勤1
| 本部
| 3
| 语文1、数学1、体育1.
| 小计
| 21
| | 南城小学
| 2
| 数学2
| 东城小学
| 5
| 语文2、数学2、音乐1
| 西江小学
| 4
| 语文2人、数学2人
| 县幼儿园
| 1
| 幼儿1
| 橙乡幼儿园
| 2
| 幼儿2
| 淯江幼儿园
| 4
| 幼儿4
| 长江学校
| 初中部
| 2
| 语文1、历史1
| 小学部
| | | 小计
| 2
| 语文1、历史1
| 白沙小学
| 3
| 语文1、英语1人、数学1人
| 合计
| 65
| | 各学科计划选调名额与报名参选人数之比不低于1:2。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江安中学高中教师选调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高中教师,初中教师选调为县内单设中学在编在岗初中教师。
2.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选调范围为县内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3.其余学科选调范围
(1)中学教师的选调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中学教师(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现任初中教师,以及近三学年以来因九年一贯制初中停办而目前仍在该校小学任教的原初中教师);
(2)小学教师的选调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小学教师(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现任小学教师,以及近三学年以来停办、停招、限招新生的单设中学教师、九年一贯制初中教师,其中:停招、限招新生的学校,每校初中教师报考小学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
(3)幼儿园教师的选调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幼儿教师(含九年一贯制、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师);
(4)小学工勤人员的选调范围为县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学年度兼任不同层次课程的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以2022年春期担任的主要课程为划分依据,因产假(经教体局审批)等原因2022年春期未担任教学工作的,以2021年秋期担任的主要课程作为划分依据,幼儿园教师以2012年以来县教育体育局确定的幼儿教师为依据。
经同意借用(含上挂)到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含县师培中心、电大站)、教育督导组、非教育系统人员,可按借用(含上挂)前任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参与选调。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爱护学生,服从组织安排。
2.教学(工作)业绩
(1)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020-2021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50%。其中:兼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学的,如任教学科具有2021年春期县级以上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的,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兼任义务教育阶段1个班科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成绩应达到同类学校平均分,兼任义务教育阶段2个及以上班(科)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成绩应达到同类学校平均分的90%及以上(即初中分为单设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初中,农村小学分为中心校校本部、基点校校本部和村小,下同);②自2017-2018学年度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奖(仅含学科名次奖、教学先进个人,下同)。
(2)义务教育阶段无2021年春期县级及以上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的教师,2020-2021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50%。
(3)义务教育阶段具有2021年春期县级及以上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的教师,2020-2021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50%,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2021年春期县级及以上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所任教学科成绩,如只任教1个班科的,应高于同类学校平均分2%及以上;如任教2个班(科)的,应达到同类学校平均分;如任教3个及以上班(科)的,应达到同类学校平均分的90%及以上;②自2017-2018学年度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奖。
(4)经批准产假人员(需提供相应住院、生产等证明材料)、三区支教人员(仅兴文县),教学(工作)业绩需达到前述第(1)(2)(3)(4)条对应要求,如无2021年春期县级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往前推一学期。
前述范围经批准借用(含上挂,不含川师实外)人员、援藏援彝人员(含支教雅江县)、工勤人员,本条件不作硬性要求。
注:所任教文化学科成绩平均分计算要考虑参考率(即所教任学科平均得分=所任教学科平均分×学校该年级参考率/县平均参考率)。
3.年度考核结论
自2018-2019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0-2021学年年度考核结论以县教育体育局初审认定结论为准,下同)。
4.年龄
报考中小学教师、小学工勤人员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分别为1982年7月31日、 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中,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含培养人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学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楷模)、优秀校(园)长、最美校(园)长、教学质量评价考核获奖者、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优秀乡村教师(含最美乡村教师)、学科现场讲课赛等级奖获得者,曾受组织选派赴藏区、地震灾区、“三区”支教人员,年龄可放宽5周岁;工勤人员在后勤、安全等方面受到市级及以上表扬的也可放宽5周岁。
5.任职年限
报考人员须在江安县内学校正式聘任且至少已完成5年服务年限(聘任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6.学历及专业
报考江安中学高中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学历专业对口);
报考江安中学初中、江安职校的,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学历专业对口);
报考小学工勤岗位的,应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报考初中的,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幼儿园的,应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所有学科均需专业对口,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英语需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专业对口(科学可为物理、生物、化学类);其余学科需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专业对口,或所报考学科为报考人员2021年秋期至2022年春期担任的主要学科。
7.教师资格证
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小学工勤岗位的无需教师资格证书。
8.其他条件
报考小学工勤岗位的,应具备中级工人技术等级以上证书。
其他报考人员必须获得过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或获得过公告“获奖或荣誉称号加分”一栏中所列举的表彰或获奖项目;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学年度以来,师德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近3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3.近3学年度以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书面通报批评的;
4.近3学年度以来,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近3学年度以来,受到过刑法处罚的;
6.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需验交材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表格须双面打印和学校签章);条件相对艰苦学校连续工作经历证明;任教学科及课时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工勤岗位人员需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其他人员需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
(四)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
(五)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对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六、文化(技能测试)考试
(一)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范围(内容)及分值
学科
名称
| 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范围(内容)及分值
| 音乐学科
| 小学音乐:1.现场抽取内容进行视唱(简谱,准备时间1分钟,20分);2.自选曲目清唱(25分);3.现场在2021-2022学年六年级音乐科(人音社)教材中抽取题目进行自弹自唱(弹唱同步,准备时间3分钟,30分);4.自选曲目进行舞蹈表演(音乐自备,测试场提供CD、VCD、MP3播放设备,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25分)。
注:弹奏乐器为电钢琴或钢琴,以考场提供为准。
| 体育学科
| 1.100米短跑(12分);2.800米跑(13分);3.立定跳远(12分);4.铅球投掷(13分);5.现场抽取《时代在召唤》广播体操其中连续4节(二八拍)自吹口哨进行展示(20分);6.自喊口令做动作:立正、稍息、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前看、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原地踏步走、齐步走、跑步走、立定,并现场抽取其中2个动作说明其动作技术要领(30分)。
| 美术学科
| 1.命题简笔画(15分);2.素描(静物写生,35分);3.色彩(静物写生、画种自选,35分);4.书法(毛笔楷书,10分;排笔, 5分)。注:除考试用纸和写字用墨外,其余考试用具一律自备。
| 幼儿教育
| (一)文化考试(60%):教育公共基础;
(二)技能测试(40%):1.命题简笔画30分; 2.自选曲目进行舞蹈表演(音乐自备,测试场提供CD、VCD、MP3播放设备,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35分);3.自选曲目自弹电钢琴或钢琴自唱(35分)。
注:弹奏乐器为电钢琴或钢琴,以考场提供为准。
| 中学文化学科
| (一)文化考试(60%)教育公共基础
(二)面试(40%)无学生试讲
| 小学工勤
| (一)文化考试(60%)教育公共基础
(二)面试(40%)结构化面试
| 小学文化学科
| 教育公共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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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满分为100分(涉及折合成绩的按四舍五入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计算)。
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考试(测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15:00-18:00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核加分
(一)获奖或荣誉称号加分
1.自2018(以发证时间为准,下同)年以来,获县级(含,下同)以上党委、政府或人社(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援藏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人民政府奖或科技进步奖,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
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不含所任班级获“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的班主任,下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园)长、最美校(园)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优秀人才示范岗、优秀教师(含村小负责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援藏教师、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优秀村小教师)、优秀兼职研训员、优秀校外辅导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先进工作者(含师德标兵、师德楷模、教书育人楷模)、爱岗敬业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课改先进个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和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奖的,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
同一奖项(称号、成果、荣誉)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多人获得同一奖项的,按人均分进行加分(下同)。
2. 自2018年以来,教育质量考核获奖(获奖项目含班级管理奖、学科教研奖、教学管理奖、学科奖、先进个人等;人员类别含管理人员、学科教师、研训员),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同一年多次获得教育质量考核奖的,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3.自2018年以来,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教师现场讲课赛(含教师基本功能力赛、教师技能赛)获奖者,片区级加1分(二等奖以上)、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
教师风采大赛、演讲比赛、三笔字现场书写赛、经典诗文诵读赛、课堂教育教学实录(光碟)赛、课堂教学大比武、教学具(玩具)制作比赛、教学软件(课件)比赛获县级二等奖以上者,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的现场竞赛获优秀指导奖或获优秀教练员(裁判员)称号,县级(不含片区类,下同)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分。
其中,现场讲课赛(含教师基本功能力赛、教师技能赛)获省级以下一等奖者提高一个级别加分;同一学段同一赛课学科或同一项目类(音乐类、美术书法类、体育类、演讲诵读类、教玩具类,下同)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4.自2018年以来,在“国培计划”培训中,获优秀学员表彰的(不含培训合格),县级加0.1分,市级加0.2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4分。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或同一项目多次参培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5.自2018年以来,获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单独表彰,或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其他荣誉(不含论文评比和以校为单位发放的艰苦奋斗奖),县级加0.3分,市级加0.6分,省级加0.9分,国家级加1.2分。同一荣誉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分值加分。
(二)环境条件相对艰苦学校连续工作经历加分(限县内报考教师)
在佛耳学校、怡东小学、柏林小学、泥溪小学、原何家坝小学5所基点校连续工作至今的,每工作一学年加0.3分,在村小(不含江安镇黄泥村小、下长镇永利村小、下长镇益家村小)连续工作至今的,每工作一学年加0.5分。上述校、点间工作调整可连续计算年限,不含工资编制在上列学校但借用到其他单位人员。已降格学校分段计算。受组织选派赴藏区、地震灾区支教的,每工作一学期加1分;受组织选派赴其他地区支教的,每工作一学期加0.5分。
(三)年度考核“优秀”加分
2017-2018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优秀”等次者,每学年加1分。
(四)学历及技能等级加分
报考中学教师的,具有国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1分;报考小学、幼儿园的,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省教育厅认定的双专科视为本科)。
自2018年以来,取得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一级乙等加0.2分,一级甲等加0.4分,多次取得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报考体育学科的,自2017年以来,取得市级以上体育主管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证书(如国家二级裁判、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市级加0.1分,省级加0.2分,国家级加0.3分,多次取得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报考音乐学科的,自2018年以来,取得四川省社会艺术水平(声乐、舞蹈、乐器)考级证书的,8级加0.1分,9级加0.2分,10级加0.3分,多次取得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建议取消)
(五)以上实行累计加分,累计加分超过20分的,超出部分按照所超出分数的10%进行计算计入考核总分,本《公告》未涉及到的获奖或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八、选调
中学文化科教师、小学工勤人员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加分,中学文化科教师、小学工勤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选调总成绩=学科技能测试成绩+考核加分;
幼儿园教师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考核加分;
其余学科人员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加分。
根据选调总成绩按区域学科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选调,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选调总成绩相同的,以加分总分高低顺序选调;加分总分相同的,分别以获奖加分、环境条件相对艰苦学校工作经历加分、年度考核加分、学历及技能等级加分的高低顺序选调(下同)。
同一岗位有同层次同类别两所以上学校选调的,由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按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学校。在选岗过程中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选调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中:控制区学校教师考调到城区后造成的空岗,可在本次考试人员中,根据选调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了乡镇控制区的教师优先递补,下同)。
2022年城区及控制区学校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中出现的空岗,可在本次县内选调同学段同学科教师中,可按照选调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选调人员若2021-2022学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在县级有关部门正式出文聘任前受到立案调查或书面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取消选调资格。
选岗确定拟选调人员后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选调资格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一律不再递补。
选岗确定拟选调人员后自愿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及乡镇控制区选调和乡镇间调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县内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原单位满编的,安排到乡镇非控制区空编学校工作)。选调人员选调后在县内服务期最低为5年,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服务期的,缴纳基本违约金50000元,每服务满1月减少833元;选调人员需签订服从组织分流和安排1年以上的支教承诺书。
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选调人员中已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只保留任职资格,按低一级职务层次确定岗位工资,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可再行竞聘相应职务岗位。
九、组织、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指导,有关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22115,2631005,联系人:赵鑫(13547725811)、贺士春(13518453182)。
附件1、2022年江安县城区及镇控制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任教学科及课时证明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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