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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人|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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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3 03: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28家事业单位112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3人,其中:管理岗40个45人,专技岗72个98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提出意见后,省林业和草原局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保持认定尺度统一。


4.应聘人员的年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为1986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1年8月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列表》)。其中,明确为“2022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允许2022年应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应届毕业生需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报考教师岗位的: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面试受疫情影响的地区,考生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此类考生持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通过公开招聘的此类考生可以先按报考岗位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lycy.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2022年度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09∶00至8月14日(星期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8月15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核、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需保证报名电话畅通,因报名电话号码填写错误、欠费停机、长期关机、无人接听等问题,导致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9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划定笔试最低控制线,经省林业和草原局考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试人员。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25日左右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复审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经省林业和草原局考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试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四)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两周内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地点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面谈、调阅档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省林业和草原局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林业和草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以后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并将批准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经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九、疫情防控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省直考区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4.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笔试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与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公告由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  15193157511


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13659496677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18152087297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830631052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609395622


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5336048389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5193326520


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093701862


甘肃黄河首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893991112


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993541969


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893446966


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809482496


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089389058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中心医院  17309420931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科学研究所  17309420931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中学  17309420931


甘肃省北山生态建设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白龙江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省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白龙江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省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  1580941168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科学研究所  1580941168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调查规划院  1580941168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15809411688


甘肃省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  1580941168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中心医院  15809411688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0931-8825885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1-467027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000010370


监督电话: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  0931-8612994




      附件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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