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为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2018年启动与浙江公路水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交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行业科创资源融合提升,打造浙江未来交通科创中心。2021年,科研、经营板块,以“一体两翼、双轮驱动”发展宗旨深度融合,在战略规划政策、智慧交通(人工智能)创新研究、通用航空发展、轨道交通发展、公路水运技术创新研究、运输与绿色安全发展研究、工程技术审查评估、产业发展与成果转化等领域开展科研与技术服务;在公路水运工程咨询管理(全过程咨询,规划研究、勘察设计、咨询评估、招标代理、建设管理、施工监理)、高速公路智能收费管理及拓展业务、信息化(开发、运营、维护、应用)、工程检测、港航经济、物业管理、电子口岸开展经营业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共6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于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制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12时。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jk@zjjtkyy.com,附报名表(附件2)。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各岗位将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3.应聘资格。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应提供足以证明其教育情况的证明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一般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查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zjjtkyy.com,“通知公告/公示”);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zj.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20482。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61110312(陈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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