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荔湾区街道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荔办〔2010〕13号)、《关于印发荔湾区街道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荔办〔2010〕16号)有关要求,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管员6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职位
招聘逢源街道出管员6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热爱基层社区服务工作。
(二)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掌握一定政策法规和法律知识,熟悉Windows Office下的各种办公软件操作。
(三)勇于挑战和创新,有高度责任感,能受一定的工作压力,有较强的主动,积极,细心及协调、沟通工作能力,能熟练运用普通话和粤语交流。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有出管工作经验;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22 年5月23日至5月31日止(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厚福大街40号2楼(逢源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曾女士,联系电话:81943022。
3、报名资料:应聘者请提供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逢源街道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计生服务证(计划生育登记证明)、学历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校验后退还本人),(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由逢源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审查合格的人员我街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范围:选择题、内容填写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的实际需要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相关业务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人选在统一时间段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1、年薪5万(含购买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部分)。
2、每周工作5天,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类休假、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不发绩效及奖励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所有待遇。
六、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由逢源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电话:81943022)负责解释,街监察室(监督电话:81942662)负责监督。
逢源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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