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兵师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公司开展公开竞聘上岗。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人员范围
公司内部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竞聘岗位、职数
(一)公司本部中层正副职管理人员(5名)
1.党群工作部:副部长1名;
2.财务稽核部:部长1名;
3.项目管理部:部长1名;
4.发展策划部:部长1名;
5.市场营销部:副部长1名。
(二)公司本部业务主管及业务员(8名)
1.党群工作部:党建主管兼纪检干事1名,行政主管1名,业务员(事务员兼驾驶员)1名;
2.财务稽核部:会计1名,出纳1名;
3.项目管理部:项目主管1名,安全主管1名;
4.发展策划部:业务员1名。
(三)新锐公司中层正副职管理人员(2名)
1.财务部:副部长1名;
2.项目部:副部长1名。
以上竞聘岗位均视为空岗。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履职能力强,熟悉现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较突出。
3.认同并积极践行公司企业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责任心、事业心,身体健康。
5.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知识技能与工作经验。
6.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可优先考虑。
7.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8.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中层管理人员的竞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参与公司部门中层正副职岗位竞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参与公司部门中层正副职岗位竞聘。
(二)资格条件
详见《新疆红星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竞聘职数及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四、竞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6日
竞聘公告通过十三师政务网、十三师人力资源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5天。详见《新疆红星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岗位竞聘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名竞聘者仅可选择1个意向岗位,报名时应明确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安排,作为组织调配参考。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填写好的《新疆红星电力有限公司岗位竞聘报名表》(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证明材料、竞聘演讲稿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邮箱xjhxdl666@163.com。(邮件主题标注“职位+姓名+手机号码”),联系人:郭女士0902-2377763。
(二)资格审查。按照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职位职责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纪违法情况的,即取消资格。对于各岗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三)竞聘面试。竞聘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竞聘演讲稿(报名时上报)的主要内容包括竞聘者近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需要列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效果,对竞聘职位的认识,如果竞聘成功,准备如何工作,达到怎样的工作目标和效果。答辩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每名竞聘者答辩问题不少于3个。竞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竞聘演讲和答辩权重为70%和3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候选人。评委组将面试情况报竞聘领导小组。多人竞聘一个岗位,原则上根据分数的高低取第一名上报领导小组;若只有一个人竞聘的岗位,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的报领导小组,本次竞聘轮空的岗位重新开展竞聘。竞聘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提出候选人人选,并对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背景调查。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查阅档案、调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廉洁等情况,考察对象一年内被考察过,可以直接运用考察结果,最终形成考察报告,上报竞聘领导小组,由竞聘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公司相关会议审定。
(六)公示及聘用。拟聘任人选要在公示栏予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重大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期间任何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由纪检部门及时办理,提出结论性意见。竞聘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聘任期间享受聘任岗位相应待遇,每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立即解聘,解聘人员给予重新安排合适的岗位,不再保留竞聘的职级待遇。
(七)回避原则
评委中与竞聘者有近亲属或血缘关系的,实行回避。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竞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公司纪检组织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
新疆红星电力有限公司监督举报电话:0902-2221937
六、其他事项
(一)竞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竞聘者为非公司在岗人员,在报名前需征求原单位同意,并提交原单位同意竞聘公司岗位说明,无同意说明视为自动放弃。
(三)竞聘者如对竞聘过程、竞聘结果有异议,可在竞聘结果公示期内向竞聘监督小组书面提出申诉。
(四)特别优秀的人员一般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学历高于招聘要求;
2.中级以上相关职称;
3.获得团处级以上单位优秀荣誉的。
(五)未获得聘任的员工进入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相关待遇与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红星电力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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